利好!新模式“714高炮”或迎来重生!

利好!新模式“714高炮”或迎来重生!
2019年04月13日 15:58 大合网

先不谈《意见》,先谈谈这生意还做不做?先看看人家怎么搞,然后再谈正事:

今天刷爆朋友圈的新型714出炉,堪比原子弹研究成功,震惊整个互金圈子:

借款合同1000元,到账1000元,没砍头息,周期长达1年,总计利息300元左右,完美避开315曝光问题,然后还款方式:10天后还1200,然后每期还款几毛钱。。

好了以上仅供娱乐,下面说正事:

其实说白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一旦发生天灾人祸,叫天不灵,叫地不应,就得依靠高利贷。但高利贷不像抢劫强奸,里面不存在胁迫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成功达成约定的根本原因在于:你情我愿

1、714不是套路贷

套路贷的本质是诈骗,属于刑事犯罪。

《意见》指出,套路贷是指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就是诈骗,明面说给你借1万,通过修改合同,还款不认账,然后让你恶意逾期让1万变成100万,最后暴力催收,卖房子卖车子卖肾还款的野路子。

说白了:而现金贷不同于,只是周期短利息高,它是帮助底层无法获得普惠金融的人的一种方式,你情我愿的事情,不存在诈骗!

2、714属于民事纠纷

714高炮只属于民事纠纷,而无牌照的职业放款人则属于无照从事放贷的行政违法行为,并不算犯罪。

714的两个特点:1周期短7天14天,2利率高砍头息

如果合同对于这种砍头息的约定很明确,双方的意思表达很清晰,即便借款人事后认为自己利益受损不同意,也只是算作民事纠纷(一般是借款方赢),不能算作套路贷。

最高院直接规定年化24%的红线,超出此标准就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超过24%就是高利贷,714也属于高利贷,但注意,这里的是不受保护,不表示这种高利贷行为就是违法犯罪,其仅仅是不被法官认可,当事人不会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说白了:究其本质,714的使用只能是极短时间内的周转,而不能当做日常使用。无论是古代或是现代,但凡使用高利贷来作为日常消费,那么恶性循环就开始了。所以,其且本质并不坏,所以没有一刀切!

3、现金贷是门生意

现金贷好比旧社会的黄世仁和杨白劳,只不过形式变了而已,所以没那么吓人啦,其实高利贷就是一门生意而已。只是它的用户群体刚好是那些个信用极差,烂账风险极高的穷人。

放高利贷的愿意出钱,条件当然是苛刻的,比如过高的利率。你可以说这是趁人之危、趁火打劫,没有人性。但你为什么不帮他们,借给他们钱呢,你不敢啊,因为你明白,钱基本上就打了水漂了这就是生意。

说白了:作为一门生意,高利贷的历史可能跟中华文明的历史一样,上下几千年。或者可以这么说,从中华文明出现的那一天起,高利贷的生意就开张了。

4、现金贷需回归本质

说714是趁人之危,也可以说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是积大德的善举。利率高不过是为了出清风险,因为也许大部分老哥就收不回来了,如果利率低,放贷者就得上吊了。

714是现金贷的变种,是被媒体无底线的渲染的结果,误导了大量的借款人认为这东西违法,可以不用还,于是好好端端的介于银行和传统金融机构之外能够满足基层人民需求的现金贷,也不得不提高利率来覆盖坏账,于是714诞生。

但是现金贷需要回归本质,根据监管、市场需求、回归服务于介于银行传统金融机构无法享受到普惠金融的用户。

说白了:如果没有现金贷,将会出现更多人间悲剧。在一定意义上,现金贷维护了社会的安澜。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你准备好了吗?

来源公共号:放出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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