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重要提醒!

芜湖市教育局重要提醒!
2024年07月02日 20:13 大江晚报

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有效减轻学生校外负担,切实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轻松、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在此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01

树立正确教育理念

假期是学生调整学习状态的黄金时间,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拉近亲子关系的宝贵机会。我们真诚希望家长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孩子暑期生活,陪伴孩子多参与社会实践、家务劳动、体育锻炼等,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02

向违规学科类培训说“不”

任何机构在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机构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和违规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研学旅行”“夏令营”“暑期托管”等形式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暑期违规学科类培训可能给您和孩子带来诸多安全风险:场地安全风险。暑期违规学科类培训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均存在安全隐患,甚至部分违规培训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导致消防通道不能开启或使用,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资金安全风险。暑期违规学科类培训未进行预收费监管,极易发生“卷款跑路”“退费难”和“维权难”等问题。为了孩子的安全健康,请主动拒绝孩子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

03

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若孩子确有美术、音乐、舞蹈、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您务必:查看培训资质。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关注培训机构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悬挂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签订培训合同。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防止培训机构私自修改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要索取正规发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防范维权困难。谨慎缴纳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要超过5000元,并请务必抵制培训机构以折扣、赠送等优惠手段,怂恿家长在资金监管账户以外途径缴费或超过规定时间跨度续费。为孩子购买课程时,须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核验场所安全。为了您的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登录“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机构安全方面相关信息,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培训场所安全的合规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在参加校外培训的过程中,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电安全教育、防欺凌安全教育等,确保孩子健康平安成长。

04

适度选择中小学竞赛活动

适度的竞赛活动为学生发展兴趣、展示自我提供了平台,但过多、过滥的竞赛会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并为一些机构借机牟利提供了空间。2022年,教育部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白名单,请您在为孩子选择竞赛活动时牢记: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均需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所有竞赛的主办单位应严格专家选聘,科学管理专家团队,遵守利益回避性原则。命题和评奖等重要环节,应建立随机抽选专家机制。竞赛过程应遵循科学规范的程序、加强学术诚信的要求,明确竞赛内容范围要求,严格命题阅卷(评审认定),竞赛结果需经过专家团队严肃评审,公开结果以及申诉渠道,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确保竞赛公平。所有中小学校不得将竞赛结果作为中小学生招生入学依据,也不得作为中高考加分项目。任何机构和个人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散布“考试获奖,助力升学”谣言、贩卖焦虑、非法敛财,属违法违规行为。

05

谨慎选择校外托管机构

暑期中,有的家长可能因为工作等原因,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或“小饭桌”等)提供的托管服务。请您在挑选托管机构时注意:

校外托管机构(或“小饭桌”等)不是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主管部门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校外托管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仅可以为中小学学生提供接送、就餐、休息、看护等服务。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校外托管机构,不得提供餐饮服务。

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要警惕有的机构借托管之名,搞幼小衔接、学科辅导等培训,这些均属于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我们诚挚邀请各位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共同守护孩子学习成长。如发现违法违规开展校外培训及竞赛活动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来源:芜湖教育

编辑:朱辰婉

审核:林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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