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有网友发文称,在云南昆明长水机场海关,有民警向其索要100元“给领导买烟”,付钱后才被“通融”出境。
多名网友反映机场出境时被民警索要“给领导买烟”钱
据该网友描述,自己因出境游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出境海关安检处办理手续时,被一位民警告知国庆期间出行需报备。交涉之后,自己被收取了100元当作对方“给领导的买烟钱”,然后被“通融”出境。随后,该旅客再次发文回应此事处理结果,“钱已经退回来了”。
此后,其他网友也反映遭遇此事。
7日,董先生(化姓)反映,自己与前述网友同一个航班,也遭遇同样事件,转了400元到该警察的个人微信钱包,他当场反映后得到了400元退款。
8日,王女士(化姓)也向媒体反映,自己4月份也遭遇相同经历,被收了100元,自己当场沟通后得到了退款。她提供的照片经董先生辨认,为同一民警。
警方通报:情况属实,涉事民警已被停职
10月9日,湖南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发布通报称:
经核查,情况属实,涉事人员陈某系湘西自治州派遣至昆明长水机场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民警,网友反映的“报备”和索取费用系陈某个人行为。
目前陈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律师说法
涉事民警面临什么惩处?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涉事民警的行为构成索贿受贿。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其行为恶劣,应当受到严厉处罚。
从法律层面出发,受贿金额达到3万元的即构成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索贿的依照受贿罪的处罚标准从重处罚。
从政纪层面出发,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可对涉事民警采取降低或取消警衔、行政降级、撤职乃至开除公职等纪律处分措施。同时,还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
从党纪层面出发,若涉事民警同时身为中共党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将面临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乃至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具体处分力度将依据其行为持续时间、索贿金额等因素综合考量。
民警所属单位是否需要担责?
涉事民警所属单位——湖南湘西自治州公安局是否需承担责任,需依据该民警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及单位管理是否存在疏漏进行综合评估。
若单位管理层存在监管不力或制度漏洞,则相关领导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可能面临党纪政纪处分。
旅客如何维权?
现场遭遇此类情况,旅客可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机场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并报备情况。事后,亦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或利用纪委监委部门提供的公开投诉举报渠道进行举报。
总之,旅客应通过合法途径揭露并制止非法行为,切实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律师提醒
“好制度塑造良善行为,不良制度诱发恶行”。相关部门应持续关注并优化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修补潜在的制度漏洞。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不仅有助于维护行政机关的公信力,还能激发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热情。
特约嘉宾:《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曹立志律师
记者:高爽
部分新闻来源:新闻晨报、红星新闻、湘西公安
编辑:小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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