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北京朝阳消防部门近日启动清理疏散通道可燃杂物、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在昨天(12月11号)的夜查工作中发现3辆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在楼内疏散通道,车主分别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朝阳区八里庄街道青年汇小区,消防部门在一栋居民楼的一层电梯厅和楼道里发现两辆电动自行车,其中一辆车就停在了“夺命100秒”的警示海报旁。随即通过车辆登记信息,很快车主被通知到现场。
两位车主都表示,天冷了放在里面暖和,也方便一些,感觉应该没啥大问题,就停进来了。消防部门告知他们,这种行为看似给自己一个方便,但是会把整栋楼的居民置于危险当中。如果造成火灾,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青年路消防救援大队朱超向两位车主宣读了处罚决定,针对二人在楼道里边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针对二位的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朝阳区八里庄街道甘露园中里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陈健表示,目前小区里对电动自行车都有登记备案,可以很快直接找到车主。今年在小区里新建两处充电车棚、小区周边新建一处大型充电车棚,新增充电柜,电梯里也安装了阻车器。但个别居民存在侥幸心理,把电动自行车停在门厅,或用遮盖方法躲避电梯阻车器监控、把电瓶带回家充电。“难点就是即使通过台账找着车主了,他不接电话挺着急的,这会儿为了公共安全,我们可能就采取措施和物业的保安先把车请到这个楼外,有的时候我们给推到充电车棚去。”
在劲松街道百环家园小区一处地下通道,消防人员检查发现一辆停放着的电动自行车,物业反映已经多次发现这辆车停放在通道处,需要通知车主挪车。几分钟后,车主来到现场。他说觉得搁在地下通道比较暖和一点,想省些电,“白天要出去送孩子,这种车一会就没电了。想着搁这儿搁会又不碍事,我还特意靠边了。我没有充电,我就想着放这。”
建外消防救援大队孙文博告知车主,车子虽然没在充电,但停放的过程中,电池也有可能存在不稳定,发生自燃甚至爆炸。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已经构成消防违法行为,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三名电动自行车车主分别被处500以下罚款。
劲松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科长江维建表示,目前劲松辖区36个小区院落,车棚数204个,总接口数达到5415个,整个车充比低于全市的3:1要求。基本建成了5分钟充电圈,老百姓推着车5分钟之内肯定能找到充电点位。
亚运村街道通过自主开发“一车一档”小程序,实现对电动自行车信息的精准采集和管理。由居民或电动自行车车主使用小程序扫描车辆上的唯一标识,即可完成车辆的登记备案。截至目前,亚运村街道14个社区44个小区通过小程序已摸排备案8742辆电动自行车,夜查时重点检查电瓶缺失车辆,能够实现快速精准找到带电瓶回家充电的车主,及时排除隐患。
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局新闻宣传处处长彭文博表示,结合冬春季火灾高发的特点,11月27日朝阳区启动清理疏散通道可燃杂物畅通生命通道“大扫除”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居民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公共区域堆放可燃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开展经常性清理。每个月9日、19日和29日定为日间清扫行动,每周周三晚上开展夜查专项行动。目前发现的主要的问题还是集中在个别居民群众存在侥幸心理,把电动自行车放在楼道,甚至是拿回家充电,消防部门在开展专项行动的时候,同步开展消防宣传警示提示,对于突出的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
彭文博提示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不要把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带进楼入户,更不能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位置,以防电池故障热失控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应按照使用说明在户外集中充电场所规范操作充电。
“还要提醒广大骑手朋友,虽然送餐送件工作繁忙,但也不可为一时之便使用超标电池或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各外卖、快递平台企业要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骑手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监管,使用集中充电桩进行充电,积极支持‘以换代充’换电模式,确保骑手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彭文博说。
电动自行车火灾很可怕
夺命只需90秒
转发到群里,给亲戚朋友提个醒
千万别图省事
把危险“招”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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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交通广播记者任雪娇、王琛琛
编辑: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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