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襄阳这些地方要拆!

定了!襄阳这些地方要拆!
2024年06月19日 15:00 襄阳交通广播

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卧龙人居环境和303省道延长线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用地涉及卧龙镇谭庄村赵冲种畜场国有土地。共计批准用地5.1251公顷,其中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4.5163公顷(含耕地4.466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4649公顷;批准征用国有农用地0.0115公顷(含耕地0.000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1324公顷。

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卧龙镇谭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襄城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02

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内环提速改造二期工程(内环南线)汉唐大道天桥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用地涉及庞公街道办事处河心村孙家巷村。共计批准用地0.9411公顷,其中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0.7225公顷(含耕地0.706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2186公顷。

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庞公街道办事处河心村、孙家巷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襄城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高小花 审核:彭蕾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