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流量造假刷屏,一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虚假游戏!

大V流量造假刷屏,一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虚假游戏!
2019年10月21日 16:05 营销头版

作者 | 李大为(互联网品牌官主笔)

来源 | 互联网品牌官(ID:szwanba)

这又是一场吃瓜群众的“豪华盛宴”。

就在前不久,一则不算太大的消息将“粉丝刷流量”的话题曝光在公众面前,事情的起因是北京消协联合海淀区就“明星势力榜”投诉问题紧急约谈了新浪微博相关负责人,要求核实处理相关投诉。

不过,没有相关的后续消息!

但是谁也没想到,仅仅三个月后,随着一篇《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的流量却为0!》突然爆红网络,引发了网友和舆论的强烈关注。

不仅引得涉事媒体和微博先后发布澄清声明,甚至还有网友直接将矛头指向了甲方,指出这家创业公司本身卖的货就有问题,“这件事归纳起来就是,一个做产品的骗子,妄图用新媒体来骗人,结果却被新媒体骗子先骗了的故事。”

抛开网友爆料真假暂且不论,单这家创业公司爆出的“大V流量造假”的尺度,就着实让人不禁吃了一惊。在此之前,大家只是知道自媒体流量有水分,但全部造假刷量的消息,还是并不多见的。

 大V流量造假曝光

微博官方、蜂群文化先后发声明

先来回顾这件事情的本身。

一家来自深圳的创业公司,找到了微博头部机构蜂群文化做广告投放。随后,蜂群文化给该创业公司对接了一个拥有380万粉丝的博主。

从该博主过往的图文和视频来看,阅读量都维持在100多万,而且相关的评论也都在上千条。正是靠着这些“证据”,让甲方吃一颗定心丸。

但是,结果并非如此!

按照该创业公司的说法,推广视频在不到20分钟的时间里,观看量就达到了近30万,有上千条转发,上千人在评论处留言“买了买了”。但最后的结果却是,进店的流量近乎为0!成交数也为0!

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说,产品获得数十万的曝光,即便产品再差也应该会有转化率,只是多和少的问题。更何况,还有微博大V的鼎力推荐。

更惊讶的在后面,当第二天打开那条投放广告的微博时,显示阅读量已经达到了350万。也就是说,就在夜深人静所有人都去休息的时候,有一群“僵尸”在悄悄的观看视频,而且数量在300万左右。

由此揪出“流量造假”的黑幕!

10月17日,在事件发酵的第二天,微博官方和蜂群文化先后发布了声明。

微博官方称:

“@张雨晗YuHan在微博平台原发推广该条商业内容的报价为3070元,在接到反馈后,已经暂停了该账号的商业接单功能。关于刷数据行为和订单金额纠纷,微博会尽快查实。”

很显然,微博对于“流量造假”的声明已经轻车熟路!

紧随其后,蜂群文化也对该事件进行了声明:

“与甲方公司的合作款项为47500元,其中包含直接费用微任务成本3070元,拍摄制作即内容原创成本28500元。蜂群传媒未对转化率做出承诺。”

并且还针对发布该消息的微信公众号,谴责其损害蜂群文化的声誉和商誉,构成“恶意诋毁、恶意诽谤”。

但是,在这份声明中,核心的“流量造假”和“350万阅读量、0进店流量”未做正面回应。也就是说,声明中没有矢口否认的内容,可以视为默认!

换言之,流量造假被实锤!

流量造假

不是微博不作为,而是利益的捆绑

说实话,流量造假早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

根据年初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广告异常流量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全年异常流量占比大体与2017年持平,为30.2%,品牌广告因此损失的金额超过了260亿元。

其中,以母婴、汽车、时尚类为重灾区!

相信很多人会问,像微博这样的平台真的没法杜绝刷阅读的现象吗?

在我看来,从技术上难以打击刷量只是一方面,更重要原因真相是,平台与刷量行为存在着高度的利益捆绑。

这要从微博的盈利模式说起。

就像前面提到的,该创业公司需要打广告,于是找到了蜂群文化,蜂群文化给它推荐了个知名博主,然后双方愉快的达成了合作。但是,博主要发布广告,必须通过微博官方的“微任务。

如此一来,微博就可以向博主抽取广告费的30%!

这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在微博的生态系统里,流量就是市场空间,流量越大广告越多,抽成的金额也就越大!

试问,微博有动力去打击虚假流量吗?

再往深层次说,微博作为信息分享平台,保证平台流量的法宝是明星。这也是为何,在微博成立的初期,想法设法邀请各种当红明星开设微博的原因所在。有了明星之后,平台又邀请各种品牌入驻,进而完成商业变现。

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往往都是通过微博追星或者分享各种娱乐八卦和民生热点,谁去注意品牌相关动作呢。

正因为此,平台才需要刷量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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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和带货能力是两码事

品牌应该觉醒了

做生意的人都知道,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下,流量都是极其宝贵的资源,也是品牌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所在。

但是,流量和转化其实并不是一码事!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无论博主和所谓的KOL,本质上他们都是内容生产者。也就是说,他们之所以能够获得粉丝的偏爱,靠的是输出的内容。

让内容生产者突然间去做销售,结果可想而知。

当然,也不是说网红和KOL做不了销售,而是需要具备很强的销售、运营能力!

怎么理解呢?

以李佳琦为例。

据说,每天晚上八点十五分开始直播卖货,但是在白天,李佳琦通常需要花费五六个小时选货。而且,选品通过率不足10%。

在选好品之后,李佳琦还需要和品牌商谈价格、谈相关优惠活动!

甚至于说,李佳琦还会跟品牌协商要求是绝无仅有的低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网最低价”。试想,连李佳琦都不敢将隔壁主播卖130的唇膏卖150,其他的博主用有什么勇气?

换言之,带货的前提是产品的品质、价格和服务,其次才是靠着网红和KOL的名气将销售最大化!

所以,粉丝数量、阅读量从来都不是带货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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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怨不得谁!

我相信那家创业型公司,一定做着这样的美梦:

“只需要安排几万块的营销费用,就可以换来数百万的流量曝光,即便按照百分之一的转化率,这也是一笔爆赚的买卖。”

但是,如果生意这么好做的话,那些知名博主和KOL还看得上你那几万块的广告费?恐怕早就去给自己打广告的吧!

从这个角度说,这原本就是一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游戏!

甲方的想法是,希望用最低的成本预算获得最大的回报;知名博主的想法是,希望赶紧赚取一波广告费;当然,微博平台和刷单从业者也各取所需。

只不过遗憾的是,甲方却认真了,并且还将其作为唯一的流量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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