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 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创新中心

广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 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创新中心
2020年07月14日 14:10 中国新闻网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杨陈 摄

  中新网南宁7月14日电(记者 杨陈)“面对世界形势发展的新变化,广西将在科技领域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成立足国内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创新中心。”广西科技厅厅长曹坤华14日在南宁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会时表示。

  近日,广西官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广西科改33条”),从强化企业主体创新地位、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优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健全科技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强化科技体制改革保障机制等八个方面形成了33条政策和近90个政策点。

  “广西创新基础薄弱,必须走借梯登高、借力发展的开放创新之路。”曹坤华介绍,“广西科改33条”首次提出允许区外科研单位牵头承担广西项目,建立自治区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跨境联合项目资金拨付至国(境)外牵头或参与单位。与此同时,广西将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探索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的科技项目。

  “广西科改33条”还提出将支持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围绕自身产业发展需求,在先进省(区、市)或国(境)外建立“创新飞地”试点,依托国内外先进的科技、人才、平台优势,借力发展产业和吸纳人才,搭建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

  近年来,由广西科技厅牵头建设和管理的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已先后与泰国、柬埔寨、缅甸、老挝、马来西亚、印尼、文莱、越南、菲律宾等9个国家建立了政府间“双边技术转移”工作机制,推动中国和东盟国家2400多家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加入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协作网絡。

  为探索与东盟科技合作的新路径,下一步广西还将在加大科技招商力度,构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国内外一流科技创新资源向广西快速集聚的同时,全面链接东盟国家科技创新合作需求,打造集技术供需、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育等多种技术转移服务为一体的离岸创新合作新模式,加快推进中国—东盟科技城建设。

  此外,针对科研人员待遇不高、用人单位受薪酬制度限制引留高层次人才难、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广西科改33条”坚持通过实行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出了开展人才薪酬制度试点、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科研岗位倾斜、加大科技奖励力度、提高科研项目人员经费比例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破解科研人员薪酬“天花板”、科研经费“重物轻人”等制度性问题,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创新创业。

  曹坤华表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用好用活人才,关键在做好人才的引领和吸纳。”

  “广西科改33条”率先提出“从自治区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技业务骨干到国有企业挂任科技副总经理,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既搭建平台、用活人才,推动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投身当地建设,又切实增强专家人才荣誉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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