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一起破产案件

湖北枣阳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一起破产案件
2024年07月04日 10: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4日电(梁军)因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湖北枣阳京海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海汽配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从立案到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该案审理周期仅为55天,进一步加快了“僵尸企业”出清,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审理质效。

京海汽配公司于2010年7月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销售,汽车配件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等。2016年8月以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已停产多年,且以京海汽配公司为被告的涉诉案件达11件,相关法律文书均已产生法律效力。

今年3月20日,枣阳市金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京海汽配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枣阳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京海汽配公司进行破产清算。4月10日,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后,因该案案情简单,且债务人无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枣阳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由法官独任审理。

经调查,未发现京海汽配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且无法清偿破产费用18674.85元,因此京海汽配公司管理人提请宣告京海汽配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6月4日,枣阳法院予以准许,遂作出上述裁定。

“对破产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可以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保障破产企业快速、规范退出市场,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枣阳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冯利国说,下一步,枣阳法院将进一步总结破产审判经验,积极探索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创新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机制,加速“僵尸企业”出清进程,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枣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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