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11月5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5日在厦门发布《地位、作用、前景与中国角色》报告指出,当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以下简称《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或《协定》)缔约方已突破100个,正式迈入从治理蓝图到实施运作的新阶段。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个执行协定,历经近20年谈判,于2023年6月协商一致通过,2026年1月正式生效。
报告指出,《协定》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建章立制,是国际海洋法的最新发展,是多边主义的标志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
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份执行协定,《协定》系统回应了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现实需求、与时俱进制订专门国际条约,妥善处理与相关国际机构的关系、构建协同增效的制度框架,填补了全球海洋治理的关键制度缺口。
《协定》创建由缔约方大会、附属机构及秘书处组成的治理架构,搭建由多类别基金组成的财务机制,推动与相关国际机构协同联动的合作网络。《协定》要求缔约国在开展海洋遗传资源收集活动前公开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创造发展中国家参与的机会。
报告指出,为指导缔约国开展海洋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协定》将制定启动筛选或环境影响评价的门槛、评估累积影响、与利益攸关方协商、监测授权活动的环境影响监测报告、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标准与指南,为各国规范管理海洋活动的环境影响提供清晰路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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