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要警惕“管用”——工具化,是组织目标与企业文化的大敌

企业家要警惕“管用”——工具化,是组织目标与企业文化的大敌
2022年06月23日 09:20 中外管理

任何一件事,不管是多大、多好或多坏的事,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永远是这件事的影响。

文:中外管理传媒社长、总编 杨光

你质疑的,你也有份儿

任何一件事,不管是多大、多好或多坏的事,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永远是这件事的影响。

今年不论国际还是国内,都发生了很多本身就足够大的事。但这些事,再大都不及它引发的后续影响大。

比如近期的红码事件。能引发社会各界如此强烈关注的,显然并不是那些不幸储户的经济损失,并不是那些被红者的行动困窘,甚至也不是这一案件背后的地域乱象——而是和每一个人都有关的诸多底线挑战。比如,当健康码居然可以不再局限于健康时,首先被冲击的就是宏观公信力与微观安全感。

但任何事,不论好事还是坏事,其发生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长期积累出来的。如果是好事,那是社会持续进步的成果;如果是坏事,则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责任。因为,在这一切好与坏的积累当中,你我一定都以某种方式参与其间。只不过,我们往往不知不觉。

作恶与排队

比如,丰县事件与唐山事件在今年会引发众怒,其实不只是因为这些事本身太过丑恶,乃至于连环丑恶,其实还潜移默化和我们在过去用20年逐渐习惯了排队上下车,有很大关系。当我们自己已然变文明了,那些21世纪的野蛮才更显刺眼和痛心,并忍无可忍。

在老舍先生的丰碑之作《茶馆》里,既有买卖妇女,也有公开抢劫,还有官匪一家。但那是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即便王掌柜自豪地声称自己的茶馆已经“文明了”,他依然会被敲诈,依然会挨饿、挨耳光,最终依然会被迫上吊。大家也都见怪不怪,诚如他自己早年讲的:“现如今这路事儿太多了,太多了!谁也管不了!”老舍先生也正是因为看清了本质是宪法的缺失,才慨然创作出了这部不朽的《茶馆》。

但21世纪的新中国早已完全不是这样。也因此,20世纪无人敢管的丑恶,在21世纪就会举国喊打。虽然暴露的是丑恶,但彰显的却是进步。

抽烟与诚信

再比如,中国人在21世纪的一大文明福利,是高铁。高铁上,大家悠然而坐,安稳疾驰,比起当年闷热拥挤,乃至坐下皆是人而无处下脚的绿皮车,不只是提高了速度与效率,营造了舒适和美好,还大大提升了作为人的尊严。

但是,好事里包裹的,未必都是好事。我们在高铁上一定有意无意地听过一个充满磁性的大妈播音,大意是友好地提醒乘客不要在车厢里抽烟,否则一旦引发警报导致停车,不仅个人要担负刑事责任,还要“被有关部门计入个人征信系统”。预计至少99%的中国乘客,是不介意甚至是非常赞同这样的“提醒”的。

不错,相信100%的中国乘客都赞成:为了行车安全,为了社会公德,应该在车厢内禁烟;也相信100%的中国乘客都赞同:一旦有人违反,理应受到严厉惩罚,乃至入刑。但是,有没有1%的中国乘客曾深想过:“车内抽烟”这一明显错误和有害的行为,又究竟与“个人诚信”,有什么切实关系吗?

这里的“诚信”,理应是指当事人在明知其约,且承诺不为下,进而恪守约定。然而,不论是我们买票时,还是我们坐车时,进而个别人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车内抽烟时,我们与他,是否真的是基于前述背景下所呈现的“不为”和“作为”呢?应该都不是。我们不抽烟,不是为了守信,而个别人抽烟,也不是意在违约。这里,其实只与“错”或“罪”有关,而与“诚”及“信”无关。也因此,对这一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写入《刑法》毫无问题,但计入“个人征信系统”,则实应商榷。

刑法与诉讼法

况且,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在“抽烟进征信”和“要钱赋红码”之间,完全没有隐隐约约的内在逻辑关联。正如钱钟书先生所洞察到的:“规定得严,解释得宽”。

其实,对这些做法,我们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其背后都隐含承认一个同样的事实:这样规定,这样做,很管用!《茶馆》 里王掌柜所哀叹的“管不了”,这一下就都立马“管得了”了。

只是,“管用”就代表了一切吗?就代表着正确吗?如果我们对此疑问尚有迟疑,那就意味着我们一定潜意识里承认另一个逻辑:管用,只代表着作为工具有效。而工具有效,并不必然代表价值正确,不必然代表正义,不必然代表文明。正如《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前者告诉我们:什么是有罪的,以及如何罚罪;后者是告诉我们:如何才能确认这是有罪的。律法自古就有,只代表有效,并不代表文明;而只有诉讼法,虽不保证效率,却真正代表着文明。

由此可见,只有当工具使用始终与目标一致,始终为目标服务,且又始终被目标所约束时,目标才会真正得以实现,工具才会真正促进文明,社会才会真正持续进步。

而反过来,假如我们既定的价值目标,包括使命初心,一旦在另一个需要与名目下,开始不知不觉走向“工具化”时,虽然短期内看似“管用”,但长期看一定最终会被“异化”,其长远影响也一定是“得不偿失”,甚至“适得其反”。

因此,一个文明国家,一定有宪法,同时一定有诉讼法。宪法至高无上,就意味着价值目标至高无上,而诉讼法不可或缺,则意味着工具手段必须受制于价值目标,不能为了实现价值目标而不择手段,也不能让价值目标自身沦为工具手段。

管用与不管用

作为企业家,这一点尤为值得深思。

因为企业家,特别是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不同,都是不缺少情怀,不缺少梦想,不缺少初心,不缺少目标的。但偏偏是企业,又是各种社会组织里,最讲究“管不管用”,也就是最关注效率与效益的一种。所以,企业文化也是各种文化载体里,最容易流于形式或变形异化的。

因此,当企业家不断理直气壮地树立与宣扬若干“伟光正”的企业价值观时,一定要持续不断地察人省己:本来为了实现美好的目标,是不是正在以同样理直气壮的各类名目,被别人甚至被自己,潜移默化地加以工具化,和异化?古今中外都证明:但凡目标成为工具,信仰沦为手段,最终都迟早会酿成群体悲剧。

这里不只是起点上关于信念目标层面的坚定问题,还是过程中长短期利益间的博弈问题。一个企业家或一家企业,会怎样使用工具,会怎样约束手段,决定了这个企业家和企业内心真正相信和真正要实现的,究竟是什么,也进而决定了他和他们,究竟能够走多高,走多远。

因为眼前“很管用”的,最终都会“不管用”。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