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泰安中心支公司违法违规被警告并罚款】

【阳光人寿保险泰安中心支公司违法违规被警告并罚款】
2024年10月07日 10:29 潍坊晚报

9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泰安分局披露: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营业部经理周丽明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泰金罚决字〔2024〕12号、13号显示,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周丽明(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支本部营业部经理)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泰安金融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均为9月20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泰安分局 齐鲁壹点

责编:黄万勇

审核: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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