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倾斜,医保托底!梧州市2022年困难群众医保帮扶政策有调整

大病倾斜,医保托底!梧州市2022年困难群众医保帮扶政策有调整
2022年07月14日 20:07 梧州零距离网

 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落实困难群众医保待遇,对困难患者提供有效医保帮扶,梧州市2022年困难群众医保帮扶政策有调整。今天,我们一起来解读。

↑梧州市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患病困难群众,了解医保待遇享受情况,宣传医保帮扶政策。

   困难群众类别

1.民政部门认定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

2.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对象: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含2014年、2015年退出户)。

    个人参保资助政策

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全额或定额参保资助,资助比例如下:

    说明:

1.以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20元为例,60%资助金额为192元,个人负担128元。

2.同时对应多个身份类别的,按资助的最高标准进行资助。

     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困难群众分别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10%、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政策,享受国内医院”一站式“结算。

 说明:以上报销比例为本地就医比例。区内、区外转院治疗的,个人医疗费用5万元以内的报销为60%,个人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降低5%、10%。未按规定转院治疗的,区内、区外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5%、20%。

↑我市医保部门心系患病困难群众,深入群众中去宣传医保帮扶政策。

     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计入医疗救助。救助对象按以下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给予救助,享受市域内医院“一站式”结算。

困难群众住院、门诊医疗救助标准

(单位:元/年)

      说明:

      1.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的医疗救助待遇从8月1日起执行。

 2.对患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治疗、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重特大门诊特殊慢性病,需长期门慢治疗的困难群众,门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相应住院医疗救助标准给予救助,门慢救助费用与住院医疗救助费用合并计算,并入对应医疗救助对象类别住院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梧州市医保部门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办事群众。

    大病患者可申请医疗救助

 因高额医疗费用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可向乡镇政府申请医疗救助,经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后,相关部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审批,对申请人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医疗救助报销,具体救助标准为:起付标准不低于1万元、救助比例不低于60%、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不高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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