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评协企业征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因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中企评协企业征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因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2024年09月10日 19:13 金融界火线

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决定,对中企评协企业征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根据银京罚决字〔2024〕33号,中企评协企业征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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