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03日起为“国联满誉2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

深交所:12月03日起为“国联满誉2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8:55 金融界火线

12月2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关于为“国联满誉2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根据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深交所自2024年12月03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国联满誉2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联满誉2号1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国联满誉2号1期”的转让业务。二、“国联满誉2号1期”设立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满誉21A1”,证券代码为“144762”,到期日为2025年11月1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满誉21A2”,证券代码为“144763”,到期日为2025年12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满誉21B”,证券代码为“144764”,到期日为2026年01月1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满誉21C”,证券代码为“144765”,到期日为2026年01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三、对首次参加“国联满誉2号1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深交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四、“国联满誉2号1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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