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法学院举办“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研讨会

天津大学法学院举办“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研讨会
2022年06月24日 17:45 民主与法制社

  本报讯 记者张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在保护环境公益中的作用,6月18日,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2022年年会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研讨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

  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主任、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指出,本次年会以“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研究”为主题。鉴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原因复杂,生态环境修复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修复主体、修复对象、修复方法等方面的不同均会影响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实效性,探寻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实现路径意义重大。作为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必须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战略部署,瞄准环境司法实践需要,积极参与立法建议和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起草工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和司法政策制定过程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和理论问题建言献策。基地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继续改进工作模式,完善工作制度,产出更多优秀成果,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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