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常明 通讯员时光)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不动产“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新模式作为四项政府管理创新领域之一在全省推广。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山东自贸试验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建设制度型开放示范区,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形成了新一批38项制度创新成果,将在全省复制推广。其中,历下区法院不动产“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新模式作为创新性强、实施效果好、复制推广成本较低的创新成果,将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该模式是由历下区法院联合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齐鲁公证处在全国首创,集公证和解协议、房款公证提存、解封与过户同步“三位一体”的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新模式,盘活被封财产,实现债务人、债权人、买受人多赢的司法效果,兼顾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以合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不断深化重整审执工作,是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大局的创新成果,通过先行探路、引领示范、集成宣传辐射带动,为山东省乃至全国执行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和推广的执行经验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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