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高质量发展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高质量发展
2026年01月06日 13:58 民主与法制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法学会

  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平台。在全力推进“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有效落实、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对于夯实社会法治根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具有现实意义。

  一、多维图景: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的现状

  整体上,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呈现组织体系网络化、广泛化,服务模式多元化、综合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实效化的发展态势。

  各地省市法学会积极行动,形成了宝贵经验。一是构建资源融通的站点格局。二是注重标准建设。三是激发多元主体参与。

  在全国性的探索浪潮中,四川省法学会以入驻综治中心为突破口,深耕平台、智库“两个重点”,开创“阵地支撑+智力支持”建设新路径,为法学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站点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一是体系化构建,破解“碎片化”发展难题。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从法学会工作升格为全省政法系统工程,构建“1+2+21”工作矩阵,以“六个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坚持项目化推动、清单化管理。二是组织专家精准服务,破解站点“悬浮化”难题。动员五千余名法学咨询专家、法律工作者、“五老”会员等常态化入驻站点;以专家下沉一线“坐诊”、走访企业“巡诊”、联合各方“会诊”、云集线上“急诊”等方式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品牌化引领,破解“同质化”难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展,形成了绵阳市“划片建站、分类设室”、自贡市“统一入驻+区域特色”、广安市“品牌联动、产业融合”、雅安市“法俗融合、柔性治理”、泸州市“双向契合、行业对接”、巴中市“功能聚合、站点吹哨”、凉山州“专家+站点+德古”等多种服务模式。相关经验在全国交流,获得积极效果。

  二、优化路径: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

  (一)明确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角色功能,回应价值认同困境

  一是清晰地回答“我是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是指由各级法学会主导建立,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党群中心或综合性法律服务场所等,组织法学法律专家深入基层,面向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法治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等社会治理的,具有基层性、专业性、集成性、规范性、创新性的实体化、实战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平台。其核心功能在于动员并组织法学法律专家面向基层提供专业法治服务;其目标在于激活基层治理的“法治细胞”,以专业化力量赋能基层治理;其作用是组织机构的神经末梢、对外沟通协同的治理平台、法治资源下沉通道。

  二是明确服务内容与对象。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中,省级法学会可牵头建立分层分类的服务对象识别机制,对不同区域、层级、群体的法治需求进行辨别。发达地区站点侧重于“精准化”与“高端化”法律服务,鼓励提供定制化的服务产品;欠发达地区站点侧重于“基础化”与“普惠化”,强化对下的输血与服务功能,重点在于资源下沉和人才培养。

  三是系统规划原则和发展路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可按照层级布局站点主要业务和功能,省级的站点定位在战略引领与体系支撑,市级的站点为资源枢纽和区域总站,县级的站点为专业服务和协调中心,乡镇(街道)的站点为矛盾纠纷一线化解平台和直接服务端口,村(社区)的站点为神经末梢与宣讲窗口,各个层级核心业务进行差异化布局。特色站点定位在资源枢纽和特色服务,突出定向服务。同时,可匹配“站点吹哨、专家报到”“党员法学法律专家先锋岗”等。

  (二)完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制度生态,破解政策执行困境

  一是出台统一性制度。建议制定《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指引》,省级法学会可出台《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意见》《法学法律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法学会星级基层服务站点评选办法》等系列制度,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是明确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流程。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以工作实效为导向”的工作流程,可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激励法学法律咨询专家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等,推动站点规范化运行。

  三是畅通执行反馈机制。建议可在省级设立政策执行反馈平台,允许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通过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反馈政策落地的问题;强化处置跟踪,对反馈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

  (三)优化资源整合模式,保障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常态运行

  一是盘活专家资源。通过荣誉表扬、兼任副会长、提供专家聘书、出具工作证明等建立多维激励机制;通过开辟新媒体阵地等方式加大专家宣传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付劳动报酬等方式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打通三级法学会专家库,推动人才资源共享。

  二是保障财力资源。鼓励各地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运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项目资助、社会捐赠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推广“法治公益伙伴”计划,探索企业、律所、公益基金会通过冠名资助、项目合作等方式支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

  三是协同平台资源。实施偏远地区帮扶计划,由上级统筹,安排优秀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其他站点进行结对帮扶,通过人才下沉、资金支持、技术共享等提升站点能力;可设立特色流动服务站点,建立异地协作机制。

  (四)构建多元参与机制,激发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内生活力

  一是激发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动能。对工作人员表现突出者,可予以荣誉表扬。在培养方面,分层分类培训,推行“传帮带”与导师制,也可通过“专家智库+属地调解”的协同模式辅助成长。

  二是强化层级与部门协同。在层级之间,明确上级法学会对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指导责任;在跨部门协作上,探索将协作情况纳入其他部门联系制度。

  三是鼓励社会协同。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可与高校共建实践基地,鼓励派学生到站点进行实习。还可聘请退休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同时,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动员乡贤等参与相关活动。

  (五)打造智慧赋能体系,提升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治理效能

  一是“一站式”线上服务平台。整合综治中心现有数字资源,接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线上平台,建议涵盖数据分析反馈、智能咨询、远程服务、资源对接下载、反馈互动五大功能。

  二是升级线下智能设备。可配备自助服务终端、移动服务设备,为流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偏远地区站点提供服务。

  三是强化数字安全保障与适当改造。建立多层级的安全防护体系,针对老年人等数字弱势群体,线上平台增设语音导航,线下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操作智能设备,实现“智慧服务不缺位、法治服务有保障”。

  (作者:曹金容,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讲师、四川省法学会课题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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