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凯旋
9月29日,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为通过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支持城乡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减轻新购买首套住房家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
具体来看,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支持: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所购住房价格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元)。
贴息标准为,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1年,其间经办银行新发放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
据悉,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分别按照90%、10%承担。其中,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值得关注的是,9月28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研究出台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
编辑: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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