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跌35%只是开始?国盛证券核心业务突遭“封印”,底牌何在

大跌35%只是开始?国盛证券核心业务突遭“封印”,底牌何在
2026年10月14日 19:49 华夏时报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兆寰 北京报道

历时两个月的调查于9月底尘埃落定,国盛证券(002670.SZ)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单在三季度末落地,释放出监管穿透式问责持续发力、压实券商全链条内控责任的明确信号。

此次处罚呈现行业少见的“追责倒置”特征:分管经纪业务的副总裁刘国宁仅受到警告、罚款10万元;时任首席信息官(CIO)陆修然惩戒力度更重,除警告、罚款17万元外,还拟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出现了后台技术高管处罚力度超过前台业务负责人的情况。

根据处罚告知书,国盛证券经纪业务管控存在重大缺陷、落实账户实名制存在重大过错、严重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等三大问题,拟对公司罚款29万元,并采取暂停新开证券账户3个月的监管措施,直接限制业务增量。

在专业人士看来,此次执法并非监管制度的颠覆性转型,而是现有监管框架下执法重心、问责逻辑的升级落地。半年报显示,国盛证券经纪业务营收占总营收比例超过七成,3个月开户禁令,将直接冲击核心收入基本盘。

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截至10月14日,国盛证券今年股价累计下跌35.03%,跌幅位居券商板块跌幅第一。

追责倒置

此次国盛证券罚单最受市场关注的亮点,在于打破券商行业长期以来“业务为主、技术为辅”的传统追责惯性,出现后台技术高管惩戒力度超过前台业务高管的罕见倒置情形,这也成为本年度券商监管领域极具风向标意义的典型案例。

从监管事先告知书披露内容来看,国盛证券的合规漏洞贯穿前台经纪业务、中端客户管理、后台信息技术风控全链条,存在内控制度缺失、制度落地执行空转、风险事项未按规定报告等多重问题。

具体到相关责任人处罚,分管经纪业务的副总裁刘国宁,因业务管理疏漏被予以警告、罚款10万元。而时任首席信息官陆修然,作为后台技术条线负责人,除警告、罚款17万元之外,还被拟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一年内不得在证券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相较之下,陆修然面临更高金额罚款叠加行业任职限制的双重惩戒,处罚力度明显重于业务条线负责人。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券商CIO作出不适当人选认定的处罚案例并不多见。这也意味着,证券监管已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风控提升至券商一级合规红线,技术合规不再是后台辅助性工作,相关责任与核心业务同等重要。本次案件中,监管一共对6名相关责任人追责,合计拟罚款81万元。当然,对于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国盛证券立案调查期间的人事变动,也引发市场对于公司内控治理的讨论。9月初,公司公告,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唐文峰以个人原因提交辞职申请,离职后不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其相关工作暂由公司总经理代为履职。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账户实名制绝非开户时“核对一次身份证”那么简单,而是贯穿开户、交易、监测、核查和处置的持续性法定义务。《证券法》禁止违规出借、借用证券账户,并要求实名开户和实名交易;《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25条进一步要求证券公司持续跟踪账户使用情况,建立监测、核查机制,对异常情形及时采取管理措施。

刘俊海直言:实名制必须坚持形式真实与实质真实相统一。既要识别账户名义持有人,更要依法查明谁在实际控制账户、谁发出交易指令、资金从何而来、收益由谁享有。券商不能以开户资料齐全,代替对异常账户使用行为的持续监督。

但“穿透”并不等于无限审查。刘俊海表示,券商承担的是与风险相匹配的合理审慎管理义务,而不是保证任何账户绝不发生违法行为的结果义务。异常设备关联等线索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核查还要遵守个人信息保护和比例原则。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归责关键不在职级,而在职责与原因力。陆修然直接分管IT和信息安全,相关违规独立且可能危及交易系统稳定,作为首席信息官又负合规把关义务,资格罚重在预防再犯。刘国宁主要涉经纪业务管控,危害相对局限。此举释放技术合规独立追责、IT负责人纳入治理责任、以资格罚强化威慑的导向。

针对此次处罚的整改进展、对相关业务的影响,以及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离职是否与立案调查有关?

《华夏时报》第一时间向国盛证券发送书面采访函,截至发稿未获官方回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公司公告的内容为准。

公司公告指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将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依法合规审慎推进公司各项业务,不断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

业务承压

相较于普通合规罚款,本次“暂停新开户3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国盛证券打击着实不小。

2026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业务结构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孱弱,经纪业务是其唯一营收支柱。上半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6.89亿元,同比增长24.36%,占总营收比例超过七成。反观自营、投行两大主业持续疲软,营收同比分别下滑61.67%、41.53%,公司业绩多年来依赖零售经纪业务。

一位北京上市券商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三个月开户禁令将直接影响公司四季度乃至明年一季度的业绩弹性,对公司未来业务形成压制。

该分析师指出,国盛证券零售经纪“客户复利属性”强,三个月零新增不仅导致当期佣金收入下滑,更会造成客户资产沉淀断层、两融停滞、产品代销客源断档。因缺乏多元业务对冲,2026年全年业绩增速可能会出现回落,扣非盈利或将持续承压。加之合规处罚与高管追责,公司分类评级面临下调风险,或将限制创新业务权限与展业,被动放缓扩张节奏,难以快速弥补客户流失缺口。

在主业承压、增量归零的困境下,国盛证券开启资产处置回血。9月底,公司公告,全资子公司深圳国盛前海投资有限公司拟优先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处置所持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5%股权,挂牌价格14903.84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国盛前海投资将不再持有梅花天使股权。

国盛证券公告中称,公司实施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若公司顺利完成本次交易,按照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14,903.84万元,较2026年6月末账面价值,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未考虑所得税影响)7111.65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整体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管升级

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国盛证券这张罚单,并非监管制度的颠覆性转型,而是现有监管框架下执法重心、问责逻辑的升级落地。监管“机构+个人”双罚制早已写入《证券法》,信息技术负责人纳入高管监管范围也有明确法规基础,本案的突破,体现在执法尺度与责任边界的延伸上。

刘俊海表示,这起案件体现出四个值得重视的监管取向。第一,从“有没有制度”转向“制度有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预警是否被处理、风险是否及时升级报告、整改是否闭环,比制度文件的厚薄更重要;第二,从前台业务监管延伸至组织治理和信息技术治理。线上开户、交易指令、异常监测与权限控制都依赖系统,技术已成为履行证券法义务的重要载体;第三,从处罚机构延伸到追究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但不能搞职务连坐。对董事、高管、业务负责人和首席信息官,应分别考察法定职责、实际管理权限、风险可预见性和履职过错;第四,行政处罚与业务限制、职业适格性监管可以依法衔接,但必须严格区分法律性质,恪守正当程序和比例原则。

在刘俊海看来,尤其要澄清:公开事先告知文件涉及经纪业务管控、账户实名制及信息安全三类问题,首席信息官被拟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主要针对其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责任,不能简单说成他对所有账户违规行为负责。

刘俊海强调,要培育“一心二维三品四商”的投资者友好型券商。“一心”,对投资者常怀感恩之心;“二维”,坚持盈利合理化与社会责任相统一;“三品”,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品质、企业品质以及控股股东和高管的人品;“四商”,兼修创新服务的智商、赢得信赖的情商、敬畏规则的法商、恪守商业伦理的德商。

“归根到底,券商要信仰法治。把投资者利益放在心上,把法律规则嵌入业务流程和技术系统,把合规内化为公司文化,而不是把它当作应付检查的成本。监管要穿透,责任要精准,权利要保障。唯有如此,才能建设投资者友好、诚信稳健、行稳致远的现代证券公司。”刘俊海如是说。

刘鹏律师认为,暂停新开证券账户3个月属行政监管措施,具有预防性、临时性,目的是及时控制风险。正式处罚落地后,上市公司须持续信披并提示影响。国盛证券分类评级将多重扣分,大概率会影响业务与成本。证券虚假陈述的民事索赔虽无行政处罚前置,但投资者仍须证明虚假陈述、因果和损失,若仅内部合规违规,索赔难度较大。

另外,公司对此次处罚的听证存在明确优化空间,可围绕整改到位、危害有限、再犯风险低等角度抗辩,争取降格处罚、缩短限制周期。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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