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月26日,天津发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主要调整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2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120万元。
二是提高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三是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将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根据《贷款办法》,公积金贷款包括纯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所购房屋价款、贷款最高限额、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能力等四个因素综合确定。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不超过最长期限30年的同时,还应满足贷款到期日不超过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最长不得超过贷款申请人70周岁。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示,通过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助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湖南湘潭发布七条楼市新政
1月22日,“湘潭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七条房地产新政。
其中提出,发放购房补贴,鼓励住房消费。对购买市城区新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人,给予真金白银的财政补贴。补贴标准较以往政策大幅提升: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补贴8000元/套;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补贴16000元/套。此举直接降低购房成本,释放消费潜力。
同时,倾斜多孩家庭,降低购房信贷门槛。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房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该类家庭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已有住房的,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执行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切实减轻多子女家庭的养育负担。
另外,加大公积金支持,强化人才安居保障。提升住房公积金对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购买住房且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且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经认定的湘潭市高层次人才(A、B、C、D、E类),购买商品住房最高可享受2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其扎根湘潭提供强有力的住房保障。
此外,新政还提出,优化土地价款缴纳,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推动非住宅去库存,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加强交易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推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合同纳税”及“交易资金监管”模式,保障交易安全;推进“好房子”建设,提升住房品质。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二手房公积金提取付首付试点业务落地
近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首笔二手房公积金首付款提取试点业务顺利办结。
试点新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在购买本市二手房时,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划转至银行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账户,买卖双方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后,按照资金监管协议将首付款资金解付至卖方。相较以往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模式,切实减轻了缴存人购房首付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宽了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记者了解到,试点工作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提交申请,到资金划转,再到产权登记后资金解付,业务流程全程闭环,规范透明。其间,该中心与临夏中心跨市协同,成功在贷款发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极大缩短缴存人家庭两地办事时间、提升办事效率。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试点的成功,是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创新公积金提取模式,持续发挥公积金支持购房作用,精准适配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又一积极探索。
该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接下来将总结试点经验推广普及,以更优服务高效兑现政策红利,为群众住房需求保驾护航。

江苏扬州多项公积金政策将优化调整
据扬州发布消息,记者从市住建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去年扬州市出台的部分购房优惠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为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限暂定实施至2026年6月30日,到期后将视情优化调整。其中,两项购房普惠政策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后不再延续。
两项购房普惠政策到期不再延续
该市住建局明确,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补贴的普惠性购房优惠政策,在2026年6月30日到期后将不再延续。主要涉及两项政策:一是人才券发放将于今年6月30日政策到期前停止;二是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最高不超过房屋成交总价1.5%的购房补贴政策,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后不再延续。有享受该项政策需求的市民,需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
目前,市住建局正在研究储备2026年市区房产新政条款,住房“以旧换新”、多孩家庭购房、房票安置等专项优惠政策到期后并不会取消,并将结合青年人才购房资助等政策,统筹研究优化后出台实施。
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优化调整
去年,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11项惠民政策措施,其中6项为核心政策。
一是阶段性上调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90万元、150万元,阶段性措施的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
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已不在家庭成员名下、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原相应贷款不再计入贷款次数。
三是优化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对经认定的C类及以上、D类、E类、F类、G类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放宽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四是加大了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市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分别上浮30万元、50万元。
五是放宽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
六是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仍有不足的,其配偶、父母或子女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缺额。
据该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上述1—3项政策是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限暂定实施至2026年6月30日,到期后视情延续或进一步优化调整。4—6项政策将长期执行。
支持外省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扬购房申请公贷
凡在外地城市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来扬州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的贷款权益。该业务面向全国,没有户籍地和缴存地方面的限制。
目前,该市公积金异地贷款最高额度单人90万元、双人150万元。在此基础上,还可叠加享受绿色建筑、多子女、以旧换新或改善型住宅等多项贷款支持政策。
来源: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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