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7月7日收到包头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毛永刚),因大额风险暴露超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35万元(包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因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接收抵债资产、违规进行账务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120万元(包银保监罚决字〔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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