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6日中元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非独立董事窦宝成、徐军红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你们于2023年8月18日签署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徐军红将持有的洛阳华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世”)66%股权转让给窦宝成,股权转让后,窦宝成持有洛阳华世10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于2023年8月29日办理股东信息工商变更登记,徐军红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你们未将上述事项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披露滞后,此外,截至目前,徐军红仍未按照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以公告。
处罚决定如下: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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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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