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27日美邦服饰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胡佳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上海美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787408)于2018年5月起至2019年12月为资金压力较大的新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支付其店铺租金和装修投入,日最高余额为2.28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收回余额为4,399.85万元。公司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直到2023年7月4日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予以披露。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弓(2015年修订)》第7.4.3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你自2016年11月3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对公司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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