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理不审慎,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被罚35万元

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理不审慎,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被罚35万元
2024年01月22日 16:18 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理不审慎,被罚款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4〕2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金罚决字〔2024〕26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理不审慎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6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黄波涛,对所在机构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理不审慎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4〕2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金罚决字〔2024〕27号

被处罚当事人

黄波涛(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所在机构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理不审慎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6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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