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月19日常熟汽饰公开信息显示,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喜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6月15日、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对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以下简称上饶项目)、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常熟项目)、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余姚项目)进行变更。根据2019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应当分别于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完成建设,但公司在募投项目到期后未披露募投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的情况,也未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应审议程序,直至2023年,上述募投项目变更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且风险提示不充分根据2021年4月1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0年12月,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未按期完成建设,上饶项目、常熟项目、余姚项目的投入进度分别仅为17.89%、17.38%、45.33%,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的50%。但公司未能依规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出现异常的原因,也未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提示募投项目的变更风险和实施进度未达预期风险,直至2023年公司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均进行了变更。
处罚决定如下:
对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罗喜芳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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