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12日龙韵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卓淑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违规交易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7月21日,卓淑英持有龙韵股份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超5%,为龙韵股份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7月21日,卓淑英及其配偶、女儿在六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卖出又买入公司股票,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42,040股,成交金额7,435,268.42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00,040股,成交金额1,459,961.60元。
处罚决定如下:
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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