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2日*ST超华公开信息显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健锋、总裁梁宏、副总裁李敬华、财务负责人梁新贤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2023年半年报、三季报存在错报。2023年,超华科技与4家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向该4家客户销售铜箔、覆铜板。超华科技依据开具的发票时间,于当年6月和8月确认相关销售收入并结转了成本。经核,上述存货所涉四家客户未签收交货单、对账单。超华科技在客户未确认签收相关存货的情况下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报、三季报存在差错。超华科技在披露2023年年报时,已对相关科目进行了调减。2、未依法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2023年,超华科技及其子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合正”)与关联方梅州市富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控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超华科技及惠州合正于2023年8月4日至9日向富华节能支付0.4亿元;富华节能于2023年8月4日至10日将0.4亿元转回至超华科技及惠州合正。公司未依法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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