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4日宝馨科技公开信息显示,王思淇、左越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2月8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长王思淇、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显示,王思淇和左越在增持期间未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率为0。
处罚决定如下:
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思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