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4日迪生力公开信息显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瑞贞、董事会秘书朱东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赵瑞贞、朱东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因“三旧”改造等原因,公司轮毂生产线于2023年8月开始停产,开展部分旧设备拆除、搬迁至新厂区等工作,直至2024年1月在新厂区启动生产。期间,公司轮毂生产业务完全停止,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公司经营住所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公司进行整体搬迁和经营住所变更,但未披露轮毂业务停产等重要信息。
处罚决定如下:
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瑞贞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朱东奇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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