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300233.SZ)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榄都药业有限公司近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金城金素及榄都药业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2,159.6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城金素及榄都药业的税款及滞纳金已缴纳完毕。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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