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公司非上述政策的法定缴税主体

万顺新材:公司非上述政策的法定缴税主体
2026年07月28日 15:30 证券之星

证券之星消息,万顺新材(300057)07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电池征税,对公司影响大吗?会影响公司利润吗?万顺新材董秘:您好!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对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电池产品分步征收消费税;公司非上述政策的法定缴税主体,该政策对公司无直接影响。上述政策同时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免征消费税,该政策有利于钠离子电池等新电池技术的发展,将有利于公司拓展高达因电池铝箔业务市场。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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