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28日 23:00 证券之星

2026年07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信用卡分期业务不规范作出罚款30万元;对熊国平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信用卡分期业务不规范

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30万元;对熊国平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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