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金融监管分局核准于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四平金融监管分局核准于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026年08月14日 13:13 证券之星

2026年08月07日,四平金融监管分局核准于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四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于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四金复〔2026〕2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关于核准于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吉发〔2026〕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于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平金融监管分局

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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