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13日ST南新公开信息显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世喜、胡新保、李亮、杨文逊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2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南新或公司)2021年未及时对退货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525.6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0.77%;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157.3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0.7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157.3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2.13%。2024年公司未及时对应收账款折价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2024年营业收入1,156.3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4.39%。定期报告是投资者重点关注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文逊、时任董事长胡新保、时任总经理张世喜、时任财务总监李亮予以监管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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