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18日石药景峰公开信息显示,叶湘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叶湘伦作为石药景峰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一致行动人,于2026年7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石药景峰250,000股。叶湘伦在减持之前未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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