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30日华安证券公开信息显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不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二是员工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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