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退及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银河退及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6年10月16日 13:00 证券之星

证券之星消息,10月15日银河退公开信息显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退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叶德斌、副总裁徐海军、王肃、姚国平、唐新林、徐宏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6〕3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违规担保未予披露2017年5月、7月,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孙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为相关方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担保金额共16亿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6%,担保余额(本金)分别占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5.97%、115.44%、661.16%、2391.4%、178.25%、124.51%。公司未在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构成重大遗漏。

处罚决定如下:

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公司时任董事、董事长唐新林,时任董事、总裁、董事长徐宏军,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王肃,时任董事、常务副总裁、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叶德斌,时任董事、副总裁、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徐海军,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时任总裁姚国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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