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关于吴颖飞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关于吴颖飞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金金复〔2026〕115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关于审核吴颖飞任职资格的请示》(华银杭发〔2026〕41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颖飞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2026-10-19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