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5日天山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赵新军、总裁满高鹏、副总裁赵旭飞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或公司)存在商誉减值测试、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审慎的问题,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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