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精准裁量,让法治公正明明白白

青年时评:精准裁量,让法治公正明明白白
2024年04月09日 10:13 青年报

□青年报评论员 张逸麟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昨日通报了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的案情,同时宣布,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3名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这是法制部门对社会关切作出的一次迅速、有力的回应。

就在不久前,甘肃通渭13岁男孩残忍杀害8岁女童案被提起公诉,随后最高检核准追诉其刑责,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一次标志性的适用案例。从案发到最高检核准追诉,其间大约一年半的时间。而这次的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案发不到一个月就完成核准追诉,足见执法部门依法打击此类恶性案件的决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日前明确表态,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容忍”体现在这两次核准追诉上,意味着两案4名未成年人罪犯都将面临刑事追责。

曾经,我国对未成年人不进行刑事追责的司法主张,是出于当时环境的考虑,认为未成年人是非观尚未成熟,相关案件危害不大,且有偶然属性,不具备后续的社会危害性。但时移世易,如今的未成年人犯罪有了低龄化、恶性化的趋势,一次次恶性案件的曝光,不断挑战公众认知的底线。甘肃通渭与河北邯郸这两起案件,这些未成年人施暴者不但主观恶意强烈,而且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事后他们也表现得出奇淡然、毫无悔意,这既是人性的扭曲,也是对法律的无知。《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正是中国司法应时权变的体现,用法律的力量来遏制未成年人恶性案件。

法律专家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17条新增第3款规定,将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从之前的14周岁,个别性地、有条件地下调到12周岁,提供了在司法体系内处理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一种路径。这一法律规定的完善,消除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恶性案件的执法盲区。如今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经过核准追诉,不仅是彰显司法正义,同时也是还受害者公道,更有着威慑宵小、安定人心的重要作用。

外界要求严惩这些未成年凶徒的呼声甚高,但必须明确,我国刑法对于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死刑判罚,这次的核准追诉不意味着重刑主义,也不会动摇刑罚背后以挽救、教化为主的人文精神。以证据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进行精准裁量,让罪犯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将对未来一系列类似案件的依法审理提供判罚标准,极具参考价值。

这次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最终的判罚结果必将公示天下,中小学校园有必要组织学生了解案件的审判过程,这将是一堂反对校园霸凌、遏制校园犯罪的重要普法课。

正义不容缺席,法律必须成为维护正义的利器,撑起未成年人法治的蓝天,让藏匿于阴影下的罪恶无处遁形。电影《第二十条》中有一句台词:“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通过司法的精准实施来打击犯罪、维护正义,不仅是在挽救可能成为受害者的无辜孩子的人生,也是在挽救那些潜在的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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