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鹏新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鹏新决定逮捕
2024年06月28日 15:20 观察者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28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鹏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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