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7月1日消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25日批复,同意平安银行发行800亿元的资本工具,品种为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平安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以下为批复文件全文:
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关于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请示》(平银发〔2024〕113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800亿元的资本工具,品种为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二、你行发行资本工具,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你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四、你行应在资本工具募集发行结束后10日内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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