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国羽小将不幸去世,世界羽联的“制度之恶”难辞其咎

17岁国羽小将不幸去世,世界羽联的“制度之恶”难辞其咎
2024年07月02日 08:48 观察者网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腓特烈】

6月30日晚,在印尼日惹参加2024年亚洲青年羽毛球锦标赛的17岁国青小将张志杰突然晕厥,送医后不治身亡,因抢救无效去世。

一名原本充满希望的羽球新星就此陨落,使其家人、团队以及每个对中国羽毛球事业有所期待的球迷都陷入了悲痛之中。然而,在悲痛之后,这起事件似乎更应当引起公众的反思和警醒——

在本事件发生的同时,欧洲杯激战正酣,三年前同样在赛场因心脏问题猝然倒下的丹麦球星埃里克森,不但在治愈了心脏问题后重回赛场,在欧洲杯预选赛中用那颗“来自心脏的进球”(胸部心脏位置停球后射门得分)把丹麦带进了欧洲杯,还在刚结束的欧洲杯十六强淘汰赛中,作为丹麦队表现最好的球员之一,和强大的东道主德国队战至最后一刻。

两相对比,张志杰的不幸去世,真的只是“天灾”,而不是“人祸”?

比赛现场视频截图

一、并不罕见的运动员心源性猝死

在印尼羽毛球协会(PBSI)和亚洲羽毛球联合会发布的共同声明中并未提及张志杰去世的原因,不过PBSI发言人布罗托·哈皮(Broto Happy)在新闻发布会中,对张志杰的去世给出了解释,称张志杰死于“心脏骤停”。

所谓的死于“心脏骤停”,实际上就是导致运动员在运动中突然离世最常见的病因——运动员心源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 of athletes)。

其指的是因一系列心脏相关的问题——包括以肥厚性心肌病或冠状动脉异常为代表的基因“隐患”、机械击打导致心脏受到的物理伤害、心肌炎等突发炎症、动脉粥样硬化等获得性疾病(出现在年轻人身上不多,但并不是没有)等——导致的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虚脱症状后一小时内因心脏骤停而生理性的意外死亡。

“马拉松”一词的缔造者、希波战争中在跑完“马拉松”并汇报完战情战况后突然死去的希腊传奇英雄斐迪庇第斯,被认为是历史上第一个心源性猝死的“运动员”。

斐迪庇第斯的故事或许没有科学证实,也可能存在虚幻之处,但自此之后,诸多运动员确确实实在比赛中死于心源性猝死,其中不乏项目中的佼佼者乃至传奇,如NBA传奇巨星皮特·马拉维奇和雷吉·刘易斯、前喀麦隆国脚维维安·福、前意大利国脚大卫·阿斯托里、前科特迪瓦国脚谢克·蒂奥特等。

二、治疗尚可能不及,等待绝不可行——对运动员心源性猝死的防御和治疗政策

运动员心源性猝死作为一种疾病,其研究历史已有上百年之久,但即使如此,在近十年内仍然有诸多运动员死于该病。目前,医学界对于运动员心源性猝死基本上达成了共识——这是一种完全“与时间赛跑”的疾病,即使第一时间救治也未必能将运动员从死亡的悬崖上拉回来,如果运动员出现其典型症状,则必须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比赛必须让步于生命,也必须让步于以医疗救治为代表的科学。

如上文所述,足球、篮球由于运动员基数巨大且对抗激烈,本身是运动员心源性猝死的多发区,因此足球、篮球运动中都设置了“生命高于一切”,用于最大限度保护运动员生命的治理规定。

如英超联赛曾因为维维安·福死于心源性猝死(福本人去世于联合会杯比赛中,但当时其租借效力于曼城俱乐部),在时任曼城传奇教练凯文·基冈的推动下,大力增强了对于心源性猝死的预防和加强即时治疗等措施。

维维安·福倒在球场上(图/外媒)

《英超手册》第O.18条规定,“各俱乐部应确保:有效管理联赛比赛中可能出现的所有医疗问题;其急救设施和医疗设备(这当然包括治疗心源性猝死最为关键的AED)得到适当的维护并处于完全工作状态。”

同时,主队俱乐部拥有更重要的医疗义务,包括(《英超手册》第O.19条项下)其“队医、观众席医生和医疗协调员应在整个联赛期间和联赛前后的合理时间内提供服务”、“安排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物理治疗师或治疗师出席”并在“联赛期间应坐在该俱乐部的教练席”、“安排至少两名完全合格并有适当保险的护理人员出席,他们应能协助处理场上的医疗事故”、“确保《强制性医疗设备表》中所列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在体育场内均可使用”、“在每场联赛期间,在体育场有一辆设备齐全、专用和适当保险的救护车,适合运送紧急伤员,并由一名或多名有资格在途中进行基本紧急护理的人员配备,以便将任何需要紧急治疗的球员或比赛官员送往医院”等等。

NBA作为“长人世界”,各类心脏疾病发病率更高,因此NBA同样甚至更加看重对于心源性猝死的防御和治疗。《NBA劳资协议》第22章“球员健康”甚至专辟一款,要求“NBA和球员协会应当在2017年7月1日及以前,就下列方向组成两个专家组(皆为‘运动适应性专家组’):(i)心脏疾病和状况;(ii)血凝块和其他血液状况和失调。双方应当根据未来的需求,组建其他类型的可能危及生命的生病和健康问题的运动适应性专家组。”

无论是足球还是篮球,对于心源性猝死的防御和治疗,其都秉承一个基本原则——对于其(当然也包括其他疾病)的治疗相关问题,应当以医生、医护人员等的专业意见为首,而不是其他人。

三、是人祸,更是“制度之恶”

在这次张志杰的意外去世事件中,我们却看到了与“尊医重治”完全不符的一系列结果。如上游新闻对此事件的细节还原中所示,“从张志杰0分27秒倒地,到2分26秒被抬出场地,这2分钟内,现场医疗人员并未对他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

有部分言论称,举办地当地“办赛条件差”、“医生水平低”是张志杰近2分钟未接受必要治疗的关键因素。诚然,连AED都未准备的现实情况,实在“配”不上赛事举办地印尼日惹这座“印尼人类发展指数最高的城市之一”的“殊荣”,但将张志杰的意外去世完全归结于当地的办赛条件,实际上仍然有片面的问题,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在张志杰倒地后整整一分钟左右,都没有专业的医疗人员来为他提供治疗。

而这里,就要说到世界羽毛球运动的中枢管理机构、世界羽毛球联合会(The Badminton World Federation, “BWF”)的“制度之恶”了。

简而言之,与足球、篮球等普遍信奉“治疗优先”、“(医疗)科学至上”不同,世界羽毛球联合会认为,裁判——没错,就是羽毛球比赛裁判——才是赛场所有元素的主导者,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健康、安全和治疗等。

张志杰倒地后,裁判疑似阻止教练员进场查看情况

世界羽毛球联合会《赛场医生指南》(“Guidelines for Tournament Doctors On-Court”)明确规定:“基于《羽毛球规则》第 17.1 条规定‘裁判应全面负责比赛所属的比赛或锦标赛’的要求,因此,裁判的职责包括照顾球员的健康和安全。”

世界羽毛球联合会还明确表示:“这些规则及其后果是羽毛球运动的特色,与许多其他运动不同。”在赛场上出现了健康或医疗问题时,如某位球员似乎难以继续比赛,或者该球员请求裁判进行医疗救治等,当由裁判进行决定,并由裁判“呼叫医生上场”。

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球员受伤明显严重,并且毫无疑问无法继续比赛(例如跟腱断裂、膝盖韧带断裂、昏厥等)的情况下”,比赛医生才“应在场上开始紧急治疗,并尽快确保将球员送往医院或其他紧急护理机构。”

这些列举的“无法继续比赛”的情况,都属于常人肉眼可见其严重性的疾病。可是在此次事件中,张志杰是面部向下倒地,没有明显的血肉伤,裁判第一时间也看不清其面部,在此情况下,没有医学知识的裁判可能完全无法意识到此时事态的严重性(可能误认为只是体力不支等),因而也没有第一时间要求医生为张志杰提供救治。

因此,让没有或大概率欠缺医学知识的裁判“决定一切”的制度之恶,才大概率是此次导致张志杰意外去世的核心原因,而印尼方面在新闻发布会上声称要推动世界羽毛球联合会变革制度,恐怕也正有在此问题上推脱责任的想法。

根据世界羽联在《赛场医生指南》中所述,基于羽毛球运动的“连贯性”,《羽毛球规则》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为了使球员恢复体力或呼吸或接受建议而推迟比赛”的要求,是世界羽联推动羽毛球运动中“裁判照顾球员健康”的核心原因。只是,为了羽毛球的“流畅”、“美丽”,便放任年轻、充满希望的生命猝然流逝,这样的行为,还符合羽毛球这项运动建立时的初衷,或者能代表这项运动应有的未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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