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地方“隐性债”不必转为中央债,建立国家住房银行就是条路子

鲁政委:地方“隐性债”不必转为中央债,建立国家住房银行就是条路子
2024年10月21日 14:12 观察者网

“我们提议设立GSE机构——国家住房银行,通过发债做三件事:第一,向地方政府收储土地;第二,通过发债向房地产企业注入累积优先股;第三,筹建全国政策性租赁住房酒店管理体系。”

10月19日下午,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观察者网举办的2024年第三期中国经济季度观察·圆桌纵横谈上作出上述表述。

供图:观察者网

鲁政委以美国“两房”(房地美、房利美)的债务情况为参考,提出不必在中国实行“隐性债务”显性化并转为中央债务,可以考虑直接转化为GSE(政府扶持企业,government-sponsored enterprise)的机构债。

以下为发言节选:

目前为止,我国公布出来的隐性债务大概相当于GDP的多少呢?2023年的数据大概是40%多。美国的“两房”债务大概占GDP的比重是多少?2008年金融危机时,大概是90%。2021年的数据依然是60%多,不到70%,而中国是40%-50%之间。

这意味着,我们完全不用把“隐债”显性化之后转为中央债务,而是直接把它转为GSE机构债。那么,中国有没有机构债?有,铁道债就是机构债。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建议就很清楚了:提议设立GSE机构——国家住房银行。

国家住房银行可以通过发债做三件事:第一,向地方政府收储土地,以解决目前地方政府增量的政府基金收入从哪里来的问题。化债只是解决了过去欠钱的问题,但新增的收入还没有保证。我们可以让地方政府逐步减少对土地的依赖,但是不能直接“拔氧气瓶”,这会导致地方政府功能紊乱,出现各种追讨过去欠款、罚款等现象,以及拖欠普通企业资金的情况。

第二,国家住房银行发的债向房地产企业注入累积优先股。优先股意味着在普通股之前分红,累积意味着有股息,如果这个企业今年不能赚钱,不要还本金和利息,记在账上,一直等到哪一年开始盈利了,企业先把历年欠的股息全部还清,才可以跟普通股分红。而且,优先股的股东在董事会里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但是在分红的时候有一票否决权,同时要限制高管的薪酬。一旦把历年股息还清后,优先股的股东就开始退出。

第三,由国家住房银行筹建全国政策性租赁住房酒店管理体系。我特别加了“酒店”两个字,意思不是让你盖新房子,而是去观察哪里的房子好租。如果交通便利、有人愿意出租,就盘下来,比如房东愿意把这个房子给你出租20年;或者,房东可能愿意卖给你,那就买下来。这种情况尤其适合“老破小”式的房子,它们往往在城市中央,交通便利、非常适合出租,但是可能没有厨房或卫生间。你可以进行轻装修,把“老破小”改造成干净、卫生、安全的房间。

这样做的好处是,减轻了政府显性杠杆的上升压力,释放了负债空间,有利于维持中国的国家主权评级。从整个金融体系的角度看,大量释放了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的不必要占用,提升了商业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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