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30日消息,日前,南方医科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宁习洲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宁习洲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宁习洲利用担任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宁习洲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宁习洲曾任南方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兼统战部部长,校长助理兼党委宣传部部长等职。2014年12月,宁习洲任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4年1月退休。
今年4月,宁习洲主动投案。
12月22日公布的审查调查结果显示,经查,宁习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出入私人会所;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长期参与赌博活动;擅权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承揽和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宁习洲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宁习洲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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