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当地时间11月2日,第81届联大表决通过有关国际刑事法院年度报告的决议。决议草案获得93票赞成、13票反对和36票弃权。中方投了弃权票,美国、俄罗斯、以色列等国投了反对票。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在一般性辩论中发言说,中方一贯重视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在惩治严重国际罪行、实现司法正义等方面的作用。80年前,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以严格的程序、扎实的证据、坚实的法理,对二战侵略战争罪行作出正义审判,为国际刑法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后,国际刑事法院等多个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相继建立,体现了人类用法治守护和平的崇高理想和不懈追求。
他说,与此同时,近年来,国际刑事法院在建立过程中未能妥善解决的一些问题更加凸显,特别是法院的管辖权、同非缔约国的关系、国家元首管辖豁免等问题引发诸多争议。一些案件给地区稳定和国家间关系带来复杂影响,引发关于法院自身政治化和双重标准的质疑。中方注意到,今年以来,多个缔约国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在此背景下,法院和各方应全面深入思考,如何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切实赢得国际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中方全程参与《罗马规约》谈判,一贯主张国际刑事法院应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善意解释《罗马规约》和一般国际法,严格遵循补充性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避免政治化和双重标准,为捍卫司法正义、维护和平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
他说,关于管辖权,中方不认同国际刑事法院在安理会移交情势之外管辖非缔约国国民。法院的管辖权来自主权国家授权,未经非缔约国同意管辖该国国民,违背国家主权原则,也不符合条约法的基本原则。同时,法院应防止不当扩大管辖权。法院在有关国家退出《罗马规约》后继续行使管辖权、仅以有关犯罪行为的部分要素发生于缔约国领土就主张管辖,这些问题均引发较大国际争议,法院应予认真反思。
各方对法院的不同立场已充分表明,法院履职必须充分尊重各国国家主权。我们期待国际刑事法院能够有效回应各国合理关切,认真审视自身运作中的问题与教训,以实际行动为国际法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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