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老人告二女儿要求返还房产#【90岁老人把二女儿告上法庭,女儿称愿独自承担养老送终义务,希望老人把房产留给她,过户后却因照料标准起争执,法院:返还房产】#女儿承诺养老获房产未尽责被判返还# 记者近日获悉,广州白云法院审结一起 “以房养老” 赡养纠纷案。90岁杨奶奶育有四名女儿,原本立公证遗嘱,房产由四姐妹共同继承。次女小胡多次承诺独自承担母亲养老送终全部义务,希望房屋归自己。杨奶奶因此撤销原遗嘱,重新订立遗嘱指定房产由小胡单独继承。双方达成口头扶养约定:杨奶奶将房屋权益转给小胡,小胡负责老人生活照料、经济供养与精神慰藉。2022年,杨奶奶写下自书材料确认身后房屋归小胡,二人以100万元买卖名义办理过户,小胡并未实际支付房款,过户后老人仍在屋内居住。可过户完成后,母女因照料标准、存款管理频繁争吵。杨奶奶认为女儿没有兑现养老承诺,双方关系破裂。2024年4月,老人搬离房屋住进养老机构,养老开支压力巨大,遂起诉小胡,要求解除扶养协议、返还房产并退还相关费用。小胡辩称房屋属于无偿赠与,产权已经过户,自己已尽赡养义务。法院审理认为,结合书面材料、无实际房款交付等事实,双方构成附扶养义务的口头协议。小胡未能持续妥善履行照料义务,致使老人获得养老照料的合同目的落空,构成根本违约。法院判决解除口头扶养协议,小胡返还房产并配合办理过户。#女儿未兑现养老承诺老人起诉还房#(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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