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两名小学生遗体在工地基坑发现

痛心!!两名小学生遗体在工地基坑发现
2024年10月17日 23:09 土木智库

10月14日,记者从山西汾西县相关部门获悉,2名走失小学生的遗体在学校附近工地水坑发现。

13日,汾西县蓝天救援队的寻人启事显示,9岁的王某皓与一同龄同学走失。

王某皓亲属称,发现两名孩子遗体的工地已停工,“它那个安全措施没做好”。

14日,汾西县永安镇政府工作人员称,初步判断2名小学生系“意外溺亡”。目前汾西县相关部门还在调查中。

14日深夜,当地警方发布相关警情通报:

更令人痛心的是

类似儿童工地玩耍导致伤亡事故

近年来已发生多起

1

案例一

南宁工地溺亡事故

2022年8月18日晚,南宁市五一路某工地内发生悲剧,两名8岁儿童因工地大门未锁而进入,不慎掉入积水区溺亡。事故暴露出工地管理疏漏,包括未设安全警示与防溺措施,以及项目未获开工许可即擅自施工。

2

案例二

河南4名儿童被土方压埋

2020年4月18日下午,河南原阳盛和府建筑工地自卸车倾倒土方时,将在工地玩耍的4名儿童压埋,致其不幸死亡。初步查明,该工地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无证非法施工,涉事车辆为向后倾翻型后八轮自卸车,系违规作业。

3

案例三

潮州3名儿童被土方压埋

2024年3月10日晚,广东潮州潮安区登塘镇3名男孩结伴游玩后失踪。次日,在龙顶山路旁沙体中发现三人遗体,均因窒息死亡。初步调查显示,三人于当日上午在龙顶山玩耍时被沙体掩埋。

家长的看护和安全教育

是孩子最好的“护身符”!

4

案例四

不要带小孩到施工现场玩耍,并远离一切危险源,以免发生意外。

2023年08月11日16时50分,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某商住楼小区一期一标段,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1412 元人民币。

Part 1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8月11日14时40分左右,栏杆安装工人高某驾驶皮卡车搭载其儿子高某某(男,汉族,14岁,初二在读生)到达怀化某商住楼项目售楼部,高某某下车后从售楼部侧面经售楼部与施工现场之间的临时围挡处(见图3、4、5、6)进入工地(因市政管网施工,售楼部处围挡被打开)。高某则驾车从实名制通道进入工地(见图2、7),将车停到了10#楼地下室后(见图8),高某·在地下室与高某某汇合,高某提前准备好的安全帽和反光马甲给高某某穿戴好,然后一同乘坐施工电梯至10#楼 20层(见图9)。到达后,高某在房间进行锌钢栏杆的拼装,高某某在一旁玩耍。约2个小时左右,高某完成锌钢栏杆(8个锌钢栏杆)拼装后,两人走到东单元,准备从东单元(最东边)连廊开始安装。16时50分左,高某用水平仪测量锌钢栏杆时,突然听到一声响,立即回头看,发现高某某(连同栏杆)从连廊边掉下去了,高某立即跑下楼去查找,发现高某某坠落在二层位置的外墙抹灰钢管脚手架上面。

事故发生后,高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18时48分,因抢救无效医院宣布高某某死亡。

Part 2

事故现场勘察情况

事发时作业现场情况。

坠落位置在10#楼20层东单元连廊处,坠落点在2层外墙抹灰钢管脚手架处,坠落高度约52米(见图11、图12)。20层东单元连廊处堆放有拆卸的原临边防护钢管,有散落的膨胀螺栓,房间内摆放有已拼装好、尚未安装就位的栏杆(见图12),坠落点处的钢管脚手架有明显的弯曲变形,地面有掉落的栏杆(见图14)

Part 3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员工高某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违规私带未成年人高某某进入施工作业场所,且擅自给高某某穿反光马甲、戴安全帽,伪装成工人有意逃避安全监管,对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未给高某某佩戴安全防护绳,导致高某某倚靠尚未固定的栏杆,不慎从20层连廊边坠落。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总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封闭管理不严格、有疏漏,且对已发现的违规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劳务分包单位未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

2.督促整改不到位。项目监理部工程师(总监、专监)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在项目部多次未按要求整改的情况下,未按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上报,也未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Part 4

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包单位。落实实名制封闭管理不严格、有疏漏,且在售楼部与工地之间临时围挡处管网施工期间,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封闭作业!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项目负责人刘某某、安全管理人员龙某某对现场已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劳务公司。未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石某某和安全管理人员唐某某、杨某某、邓某某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

Part5

建议免于追究有关责任

高某,男,项目栏杆安装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私带未成年人高**进入施工作业场所,且擅自给高某某穿反光马甲、戴安全帽,伪装成工人有意逃避安全监管;且作为高某某的监护人,没有做到应尽的监护保护义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子高某某在事故中死亡,其在精神上受到了严重打击(本人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家中还有2个未成年人需要抚养),建议免于追究有关责任。

相似事故

2020年4月18日17:30分至22点40分,在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堆放的土方中,陆续发现4名5至11岁儿童的遗体,据报道:工地自卸车倾倒土方时,将在工地玩耍的4名儿童压埋,致其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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