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率先行动!徐州市住建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徐人常办〔2023〕64号)文件精神,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管理的通知》。明确: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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