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 11月27日,阳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阳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5部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现将车载移动违法抓拍设备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抓拍设备
鲁M9368警(警用汽车)
鲁M9087警(警用摩托车)
鲁M9089警(警用摩托车)
鲁M1936警(警用摩托车)
鲁M1950警(警用摩托车)
二、抓拍地点
1、工业一路(幸福一路至G340国道)路段
2、阳城三路(双程路至G340国道)路段
3、阳城四路(双程路至阳城三路幸福河桥)路段
4、阳城五路(幸福四路至河东二路)路段
5、信德路(河东二路至G340国道)路段
6、阳城六路(双程路至G340国道)路段
7、阳城七路(河东一路至G340国道)路段
8、阳城八路(双程路至G340国道)路段
9、阳城九路(沿河东路至G340国道)路段
10、阳城十路(河东三路至G340国道)路段
11、双程路(阳城三路至阳城八路)路段
12、幸福四路(阳城一路至阳城六路)路段
13、幸福三路(文化路至阳城六路转盘)路段
14、幸福一路(工业一路至阳城八路)路段
15、河东一路(工业一路至阳城九路)路段
16、河东二路(文风路至阳城九路)路段
17、河东三路(阳古路至阳城十路)路段
18、河东四路(阳城三路至阳城十路)路段
19、G340国道(无棣阳信界至阳信惠民界)路段
20、G205国道、G233国道、S315省道、239省道、234省道阳信段。
21、全县所有县乡道路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五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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